一、登报,即在清算期间进行公示;
二、注销社保;
三、注销国税以及地税;
四、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五、注销银行账户;
六、注销印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