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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房产必须办理物权登记吗?

2024-07-14 来源:V品旅游网

转让房产不是必须进行物权登记,比如说像法院判决房产转让的,在判决书生效的时候,房产转让生效。除此之外,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一、公产房过户流程是什么

公产房过户流程如下:

1、申请材料准备好后,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存量合同。存量合同的金额必须与签订合同的金额相同;

2、房产过户申请材料全部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出收据,按照收据上述日期缴纳税款;

3、缴纳房产过户税后,即可领取房产证。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子,写女方户头,如离婚怎么分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在房产证上写女方的名字视为是女方的婚前财产。房子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离婚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房屋归女方所有,不进行分割。

三、小产权房的风险都有哪些

小产权房有以下风险:

1、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不受法律保护;

2、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3、小产权房很难拿到全额拆迁补偿;

4、小产权房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不能抵押流转。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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