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力公司沪东供电分公司
抄算(副)组长行为规范考评表
2004年11月
行为规范(非班员类)评分标准
被考核人姓名:*** 部门:抄算组 岗位:抄算(副)组长
考核人姓名: *** 部门:营销部 岗位:电费主管
考核期限:从 2004 年1 0月 至 2004 年12 月
评分等级
评分项目 | 1分 | 2分 | 3分 | 4分 | 5分 |
工作量 | 以下两项只要具有1项即成立: -正常情况下,当月完成工作量<3分栏工作量的95%; - 违反安全或行风要求的2次
| 以下两项只要具有1项即成立: -正常情况下,3分栏工作量的95%≤当月完成工作量<3分栏工作量的100%; -违反安全或行风要求1次 | 正常情况下按时保质完成以下工作:
| 在3分基础上,累计额外工作量达到3分栏工作内容的10 %- 20 %
| 在3分的基础上,累计额外工作量达到3分栏工作内容 20 % 以上
|
完成工作 及时性 | 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2次以上,或发生1次且延误下道工序或造成不良后果 | 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1次,但未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下道工序 | 在正常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日常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
| 在3分基础上,提前10日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或完成领导安排的影响较大的突击任务 | 在4分基础上,提前 20天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及完成上级公司安排的突击工作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受到上级公司表扬 |
工作效果 有效性 | 在3分基础上,有二项没有完成的,或一项没有完成但造成严重影响的 | 在3分的基础上,有一项没有完成的,但未造成不良后果 |
| 在3分 基础上,有一项工作超指标5%或得到上级公司表扬 | 在3分基础上, 其中二项工作超指标5%或得到上级公司表扬 |
工作态度 | 在3分基础上,有二项没有做到的,或工作拖拉,经常需督促;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布置的额外工作 | 在3分的基础上,有一项没有做到的,或不服从工作安排,对布置的额外工作消极拖延 |
| 在3分的基础上,能对部门或本职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且被采纳3条以上,受到公司领导表扬 | 在4分基础上,获得公司级先进荣誉称号 |
工作中 协调配合 | 在3分基础上,主动协调意识不强,缺乏与他人的有效沟通,使工作无法开展。
| 在3分的基础上,与他人协作出现摩擦,影响工作2次。 |
| 在3分的基础上,与相关部门有效地沟通协调,为后道工序提供一个良好的开端,解决1项实际困难。 | 在3分的基础上,与相关部门有效地沟通协调,为后道工序提供一个良好的开端,解决1项以上的实际困难。 |
被考核人签名: 考核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