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耕地产出能力,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定粮食面积和粮食产量,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我镇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整治耕地撂荒的系列措施,在全镇形成珍惜土地资源、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建立解决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
二、整治措施
(一)开展宣传调查,摸清耕地撂荒底数。
各村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整治撂荒耕地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治理撂荒耕地的措施,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土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同时,要组织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对弃耕撂荒耕地的.承包人、撂荒原因、撂荒面积、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并登记造册。
(二)落实法规政策,严格依法依规管地
1.限期恢复撂荒地种植。各村要组织干部深入田间,对辖区内耕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核实。对无力耕种的(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形成收回撂荒土地经营权的决定。收回的撂荒土地可优先安排给本村村民代耕;如无本村村民愿意代耕,另安排企业、合作社代耕;代耕收入及该耕地上的国家相关补贴归代耕者所有。同时,允许以村规民约形式采取措施防止耕地撂荒。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农户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义务,努力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出现抛荒撂荒耕地。
2.落实农业奖补政策。一是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向农民讲清补贴目的,说明补贴范围。按程序逐户登记、核实面积,对长年撂荒的耕地在登记时要进行核减,不予补贴,增强农民爱惜耕地自觉性,确保做到享受补贴耕地不撂荒。二是对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大型旋耕机、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含植保无人机)、稻谷烘干机等用于粮食生产的相关机械设备,按国家有关农机标准进行补贴。
(三)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1.加强水利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基本农田的水坝、水陂、水沟等排灌设施建设,完善排灌配套设施。
2.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针对撂荒面积较为集中的偏远山区,加大资金投入,修建农村公路,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农业效益。
(四)推进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推进土地“三权分置”。扎实推进土地“三权分置”各项工作,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确权登记成果有效应用。探索耕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的农户,在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其自愿退出承包经营权,由集体收回并重新发包。
2.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也可采取耕地“托管”模式,引导农民委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实行委托管理。
3.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能人能手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创优创业投资环境,筑好返乡创业平台,盘活撂荒土地资源,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亨镇整治撂荒耕地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农业农村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经建办、等单位及各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办。各村要切实担负起解决耕地撂荒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整治方案,强化遏制耕地撂荒责任和保障措施,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共同推动解决耕地撂荒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辖区内解决耕地撂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二)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考核,将开展耕地撂荒工作列入农业农村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监督,镇政府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耕地撂荒问题明查暗访,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经核实提供线索的人员进行奖励;对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不力,耕地撂荒隐瞒不报,出现大面积撂荒的村,将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通报,并列入村书记年度绩效考核,视情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在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分析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遏制拋荒撂荒耕地的长效机制,巩固本次整治成果,防止抛荒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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