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省市有关部门,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扎实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优化校园环境,突出学校环境育人功能,根据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教育系统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依法治校,按照“安全、稳定、健康、文明、和谐”的总体要求,坚持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扎实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安全文化建设,保护师生身心健康,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努力打造平安校园,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 、总体目标
到20xx年底,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建成校园及周边秩序良好、师生安全、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平安校园”。通过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使广大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更加规范,育人环境更加优化,师生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家长及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明显上升,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不发生一起针对学校的伤害事件,确保校园内部和周边稳定不出现任何问题。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师生政治思想教育
充分发挥中小学德育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文明习惯养成教育。
加强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逐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心理健康咨询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强化对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理性对待学习、生活、情感和就业等方面的问题。
(二)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全面加强法制安全教育。积极倡导“以人为本,安全为首”的安全管理新理念,着力构建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宣传教育新机制。县教育局要做好安全教育资源开发,全面推进法制和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三进”工程,将安全、法制教育落到实处。中小学法制安全教育课每月不少于2课时,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五落实,进一步深化学校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
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通过举办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应急演练、开展“安全宣传月”活动等多种渠道,使广大师生受到系统的公共安全和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其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宣传和新闻部门要大力开展学校安全知识和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大家树立“安全第一”和“安全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重视学校安全教育、个个维护校园稳定”的安全文化氛围。
加强互联网和校园网的管理。对网上舆情和敏感信息进行认真分析研判,有效防范和打击利用网络进行组织宣传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活动和有害政治信息在校内传播。
加强对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的管理。严格大型集体活动审批制度,加强对校内讲坛、论坛、校内媒体、社团、自办刊物的规范管理。
(三)加强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进一步加强安全稳定常规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网络信息建设、学校门卫、学生宿舍、食品卫生、消防安全、交通安全 、大型活动、外来流动人员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预警机制。坚持以源头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和可能引发安全稳定事件因素的分析和研判,做好预警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
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相关工作流程,制订和完善预防、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完善信息保障、物资保障、人员保障,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提高学校应急处置能力。
健全安全稳定的信息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稳定工作信息网络建设,落实专人专管。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形成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信息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影响安全稳定情况动态。
(四)加强安全防范体系建设
加强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不断加大政府投入,严格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五统一”管理模式,扎实推进中小学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学校安全防范硬件等建设得到全面改善。
大力推行校园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建设。切实抓好校园报警点建设,投入资金配备警棍、钢叉等设备加强警务室建设,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报警系统,校园重要部位应安装监控与报警设施。到20xx年底,全面完成对全县所有完小以上中小学、寄宿制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幼儿园视频监控体系的安装。
县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稳定管理机构,按照市县的相关标准配齐配强安全管理干部和专业保安人员。学校实行校警派驻制,做到“一校一警”、“一校多警”、“多校一警”,推行警校共建工作,进一步抓好校园报警点或警务室建设。
强化安全管理干部、保安和教职工的教育与培训。县教育局根据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将法制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教职工培训内容,分期分批进行系统培训,各级各类学校也要通过委托培训、校本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和教职工的教育培训。
(五)加强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建设
建立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最大程度净化、优化校园文化氛围和育人环境。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监管、学校履行主体责任、社会积极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挂牌督办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有针对性地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减少各类矛盾纠纷,有效控制刑事治安案件,坚决防止严重危害影响学校稳定事件的发生。
四、方法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研究制订(xx县关于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实施方案),召开平安校园建设动员会议。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创建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召开动员会议,层层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深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9月1日-10月31日)。各级各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及分解的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安排,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首先由各学校按照(xx县平安校园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自查自评,然后县里统一进行检查验收。创建工作,做得好的通报表扬,达不到标准要求,验收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学校,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巩固和扩大平安校园创建成果,推进学校和幼儿园长治久安。
五、部门职责
县综治办:抓好对全县重点危险人员的排查、稳控,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学校做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县维稳办:负责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参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并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分工领导。
县教育局:全面掌握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情况,制定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综治安全管理制度;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日常工作;落实校园综治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校园综治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制定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安全教育教学计划;指导各乡镇政府和各学校建立“校园110”、报警点,组建“义务治安监督员”队伍。
县公安局:开展交通安全、违规车辆和各种违法犯罪整治,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监督、指导学校内保工作,落实内部各项综治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校园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涉及校园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落实校园综治安全保障工作措施;负责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消防隐患综治安全的排查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设置;建立校园综治安全预警机制,制定校园综治安全应急预案。
县司法局:加强学校、幼儿园的普法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学校和青少年学生提供法律援助;对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推荐、培训。
县建设局:开展校园周边摊点的整顿,确保学校交通安全;加强校园建设的质量监管,并协同教育部门定期对校园建筑进行综治安全检查;对校园周边建筑工地综治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管理监督;对校园周边违章搭建进行清理整治。
县综合执法局: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乱摆乱放等影响校容校貌和环境卫生现象的清理查处,为学生创造和谐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
县交通局:开展接送学生用车驾驶人员的综治安全教育工作;直接管养道路沿线学校及校车上道路段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等基础设施的制作和安装;落实其管理养护道路沿线学校及校车上道路段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等基础设施的制作和安装。
县文广新局: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对中小学校周围200米以内的网吧和其它娱乐场所依法整顿和取缔;针对我县“黄、赌、毒”实际和社会反映较强烈的情况,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为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全县音像专卖店的监管,严禁营业主向青少年学生出售不健康的书籍、音像制品等,确保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负责创作、征集以多种艺术形式表现学校综治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作品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大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县卫生局: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药品、医疗门诊、保健品等营销场所的监督检查;对校园常见并传染病进行监测、预报和控制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对校园食堂、食品店、饮用水、学生营养餐、学生营养奶、集中供餐企业、校园周边餐饮的监督管理和整顿规范工作;对校园常见并传染病进行监测、预报和控制工作;制定校园食品卫生综治安全预案,建立预警机制和通报制度。
县工商局:做好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和服务场所的监督管理;开展文化娱乐和服务场所整治,维护好校园周边市场的治安秩序;开展校园周边“扫黄打非”斗争;依法查处校园周边无照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
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合同有关部门抓好辖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心防措施。
各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校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认真开展各种安全隐患和危害学校的不法行为的排查,及时上报反馈信息,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整顿;加强学校管理,强化措施,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部门驱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社会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2、加强配合,强化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互通信息,结合本部门职责,研究制定集中整治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努力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3、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狠抓落实,集中整治措施到位,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4、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完善集指导、监督、检查于一体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进行责任追查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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