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公司诉讼可由持股10%以上股东提起,符合特定条件的法院应受理。条件包括:公司两年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经营困难;两年内无法达到法定比例表决,经营困难;董事长冲突无法解决,经营困难;其他严重困难导致股东利益损失。但法院不受理股东利益受损、公司亏损或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清算等情况。
法律分析
解散公司诉讼如何提起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拓展延伸
了解公司解散诉讼的程序与要点
公司解散诉讼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涉及解散公司的法律程序。其程序与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解散公司的程序通常需要通过股东大会或法院裁定来实施。其次,解散公司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包括通知股东、披露信息、清算财产等。此外,解散诉讼还涉及债权人的权益保护,包括债权登记、债权清偿等。最后,公司解散后,还需要进行清算程序,包括清算资产、偿还债务、注销登记等。综上所述,了解公司解散诉讼的程序与要点对于相关当事人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保护各方权益并确保合法合规解散公司的顺利进行。
结语
公司解散诉讼是一项涉及解散公司的法律程序。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根据特定情况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这些情况包括公司长期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无法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董事长冲突无法解决以及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等。然而,人民法院不会受理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情况包括股东权益未受损害、公司亏损无法清偿债务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未进行清算等。了解公司解散诉讼的程序与要点对于相关当事人至关重要,有助于保护各方权益并确保合法合规地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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