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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四川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2.需提供的附件材料:本人身份证、备案地户籍、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复印件3.将以上材料交至人事处劳资科,由经办人员交至省医保局统一办理。
因临时在异地发生急症抢救入院的,应在办理出院结算前,请医院通过传真、网络等方式向省医保局提供入院记录或病情证明书等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可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因临时在省内其他市(州)发生外伤入院的,需在就医医院填写《四川省省内异地就医外伤入院登记表》,并请医院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告知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经审核通过后可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因医疗条件有限,需转到省外其他医疗机构治疗的,由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或四川省人民医院出具《四川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医疗机构医务处(部)同意盖章,通过传真、网络等方式告知省医保局,可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明确要推进异地就医跨省直接结算扩面,实现每县开通至少一家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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