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追索是指票据持票人在依照票据法的规定请求付款人承兑或者付款而被拒绝后向他的前手要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和相关费用的行为。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在票据法规定的期限内,并且只有在获得拒绝证明后才能行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 依据票据每二十七条的规定,票据的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无效。背书转让后受让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对受让人不得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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