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继承过户可以不公证吗
车辆继承过户不可以不公证。
车辆是特殊动产,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如果想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效力的就必须进行登记,而过户就是《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的转移登记情况,此时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的车辆,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另外虽然车辆只是法定的遗产范围中的一种类型,但并不是所有遗产继承都要进行公证,只有需要过户的遗产是必须经过继承公证的,其他的遗产只要各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公证。
二、车辆继承过户的流程
首先要到到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办理,取得继承权公证书。
然后是到登记地车辆管理所进行转移登记。
三、车辆继承过户所需的资料
继承公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5.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在公证处发表的声明。
转移登记需要的资料如下: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只有需要过户的遗产是必须经过继承公证的,其他的遗产只要各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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