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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信息部管理制度

2020-06-04 来源:V品旅游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运行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有效性,实现计算机系统维护、操作规范化,确保计算机系统安全、可靠运作,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二章 信息部各岗位职责

第二条 信息部主任岗位职责

参与制定适应公司业务形态的信息化解决方案;

制定信息化相关管理制度及ERP系统使用手册,指导员工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规划网络配置,建立设备档案,满足各部门信息化应用合理要求; 负责公司网络及硬件的安装、调试、维护及使用指导工作; 负责网络及硬件环境的安全性、稳定性管理,强化病毒防治工作; 负责公司网站、邮箱的管理、维护及内容更新;

负责公司的网络及数据安全,做好数据备份,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完成好公司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系统管理员岗位职责

维护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保证网络正常运行; 负责公司计算机各类软硬件故障的排除; 保障服务器的安全运行,做好日常数据备份;

负责服务器及各终端计算机的病毒库升级工作,协助各部门做好日常工作数据的备份工作;

负责常规服务器、用户的账户及密码管理,补丁更新工作;

负责网站的后台维护,信息发布及更新; 负责公司员工日常上网行为的管理; 完成好公司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机房巡检管理制度

第四条 主机房由信息部负责管理。工作时间以外,须建立专人24小时手机值班制度。如发生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汇报公司领导并及时赶往现场,涉及到消防和安全的同时做好报警工作。

第五条 保持计算机机房整洁。严禁将食品和杂物带入机房区域内。

第六条 机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严禁私自拆卸、搬移设备或私自出借机房物品。严禁擅自在设备中安装无关软件。

第七条 为保障机房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强磁物品及与信息部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第八条 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机房。凡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的所有非信息部工作人员,须由信息部相关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第九条 信息部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来人员提供任何数据信、数据资料,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不得擅自将自己拥有的各类口令告诉他人。

第十条 机房要求每天巡查1次,巡查人员离开机房时,必须检查照明、监控、空调工作是否正常,所有的门窗是否关好,并做好红

外线防盗报警器的设防工作,并填写《机房巡查日志》。

第四章 计算机及网络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办公网络安全畅通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十二条 各员工在日常使用中应妥善保管、维护计算机,做好防尘、防潮等工作,在擦拭设备时抹布要拧干,防止机箱、显示器内进水;

第十三条 计算机在使用时必须按正常方式打开、关闭,正常情况下严禁强制进行关机和重新启动,下班后离开办公室前要关闭电脑及显示器,同时切断电源;

第十四条 系统盘(一般情况为C盘)内不得装入任何与系统运行无关的软件,不得删除任何数据及程序文件,计算机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安装软件的应向系统管理员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安装。桌面及系统盘内禁止存放各类文件,对日常工作的重要文件需在其他盘做好备份,软件内数据库需要备份的应向系统管理员申请协助做好定期备份工作;

第十五条 不得自行更改办公计算机的系统配置和各项网络设定,不得随意插拔网络设备,以免造成网络故障,如有需要应向网络管理员提出申请协助处理;

第十六条 禁止向服务器上传超过50M以上的大文件,若确实需要上传应向网络管理员提出申请协助处理;

第十七条 因工作原因从互联网上下载的文件必须及时进行病

毒查杀,防止病毒和木马入侵,使用外来的移动存储设备时需先进行病毒检测后方可使用,避免病毒传播;

第十八条 使用人员不得擅自调换、拆卸、处理电脑及网络设备; 第十九条 计算机使用人员应对公司的保密文件及信息进行妥善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使用各类移动存储设备拷贝公司数据;

第二十条 员工应提高网络安全意识,防止重要资料外泄,敏感数据存储位置不得设置共享,需要设置共享的需设置访问共享口令,对重要的共享文件同时设置文件口令,禁止外来人员使用计算机及网络设备,个人电脑需设置复杂的密码,离开计算机时需将计算机设置为锁定或注销,防止他人借机使用;

第二十一条 严禁利用工作计算机观看在线视频、网络游戏、上网聊天、下载大型文件、炒股等与工作无关,影响网络安全及稳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不得私接网线、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未经领导审批不得将手机接入公司WIFI网络连接互联网,以保障网络正常运行;

第二十三条 牢记工作中用到的各类用户名及密码,不得使用浏览器的自动保存用户名及密码的功能,各类涉及到工作的口令、加密及验证设备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借用;

第二十四条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受上网行为管理限制,员工因公有特殊网络需求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信息部予以开通网络使用权限;

第二十五条 严禁登陆反动、淫秽、暴力、政治以及其他不良信息网站,不准在任何网站散布、发表上述言论,严禁利用黑客技术手段攻击公司其他计算机及服务器,严禁在利用网络散布损坏公司形象的信息;

第二十六条 严禁利用公司计算机登陆具有赌博性质的网站进行博彩活动;

第五章 计算机及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补充保密协议) 第二十七条 严禁员工用计算机玩游戏,观看与工作无关电子书籍,观看视频,上网聊天,登陆暴力、黄色、迷信等非法网站、发布涉及国家政治相关信息及用公司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第二十八条 严禁员工私自下载、安装任何软件,如确需安装,请与信息部工作人员联系解决,由系统管理员协助安装,在计算机上安装新软件,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第二十九条 现计算机安装的办公软件、计算机防火墙及杀毒软件,严禁以任何形式卸载、、关闭、停用。

第三十条 严禁员工私自将与工作无关文件信息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外设、局域网及其它任何形式拷贝至公司计算机硬盘及在公司局域网内传播。

第三十一条 为文件资料安全起见,请各计算机责任人将与本人工作相关的文件存放在系统其它非活动分区(如:D、E、F)。如需在另作备份的,请联系系统管理员,定期在服务器的相应文件夹备份(备份前用杀毒软件检察无病毒警告后才可拷贝至服务器上)。并定

期清理相关文件目录,及时把一些过期的、无用的文件转移至移动存储介质并删除,以免占用硬盘空间。

第三十二条 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各种设置,如计算机名、工作组、IP地址、网卡地址等。计算机责任人不得拆除、更换计算机原有的各类硬件及外设,如确有需要需向信息部申请并由系统管理员协助进行。

第三十三条 每天上下班,按正常程序开关主机、显示器、打印机、及其它外设。

第三十四条 公司所有计算机由各使用人负责,无关人员严禁私自使用他人计算机,查看文件。如确有相关需要,与计算机责任人部门经理联系,经过同意后方可取得相关资料,原则上能提供纸质资料的避免提供电子版。

第三十五条 各计算机责任人发现计算机有任何异常,及时与系统管理员取得联系,严禁利用公司资源从事个人业务。

第三十六条 交换机和路由器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须放置固定位置,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严禁在公司网络下私接下级网络通信设备,如确有需要的,应向信息部申请由系统管理员协助进行。

第三十七条 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如需要远程操作服务器的必须由信息部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且必需登记备查,对方远程操作过程中全程需有人在场。

第三十八条 由于公司采用计算机网络办公,数据安全及备份就显得尤为重要,信息部对服务器的数据安全及备份负责,各计算机使用人对存储在本机的数据安全及备份负责。

第三十九条 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公司业务数据信息。 第四十条 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光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上,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保存期限至少5年。服务器的数据每周进行一次备份,备份的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管理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向档案管理员移交,存储至档案室。由于资料的特殊性,备份的数据资料应做好防火、防潮、防磁。

第七章 ERP软件日常使用及维护管理制度

第六十条 公司采用信息化办公,主要涉及OA、U8、NC,各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充分利用上述平台提供的工作平台,更加规范、高效的开展工作。

第六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原始数据的录入及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信息部负责提供ERP可靠的运行环境,负责检查各部门软件使用情况,处理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技术环节的问题。新入职员工ERP软件的使用培训由培训部门负责培训,信息部负责ERP软件使用的总体培训工作,例如软件初次上线使用、更新升级后新功能的使用等。

第六十二条 在ERP中对每个用户进行实名制账户管理,公司员工在系统中分配唯一的实名账户,各用户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户资料以确保账户安全,不使用系统时应及时退出。

第六十三条 为了不影响工作,新增人员的开户和调离人员的转户或注销由该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提交信息部办理。

第六十四条 系统中拥有的账户权限是根据岗位职责分配的,如果有新的岗位调整或分工调整,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提交信息部办理。

第六十五条 ERP系统中所有使用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按照自己的权限及工作内容,认真完成本人在系统中承担的相关工作,对于涉密的信息,要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第六十六条 系统相关业务人员因出差、请假等特殊原因无法登陆系统进行日常业务操作的,需申请委托相关人员代为处理日常业务,代理人员应履行相关责任代为处理各项系统内业务,责任人为委托人。

第六十七条 业务流程的审批权限是根据业务需要及岗位职责进行确定的,因岗位调整或分工调整的由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信息部修改审批流程及权限。

第六十八条 当ERP系统出现故障或错误提示时,使用人应及时通知信息部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当ERP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排除时,对于紧急业务使用人可以采取纸质申请进行操作,以保障正常业务开展,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在系统中补录业务数据。

第六十九条 ERP系统在在我公司顺利使用,标志着我公司的管理实现数字化,各部门及所有员工应充分认识ERP系统使用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推进ERP系统的实施,并按规定

的流程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东方新天地

信息部

201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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