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执行不力的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企业的不断发展在于科学管理和制度的完善,制度的生命力又在于公司各级各部门的严格贯彻执行,即使有了先进的企业文化和团队合作精神,没有完善的制度执行监督、考核和追究机制,制度仍然停留在摆设上,制度的执行力仍然难以到位,为此,依据公司管理制度,针对我公司工作和生产发展现状,为严肃纪律、夯实基础,切实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特拟定制度执行不力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问责和限时办结制,并将在公司各部门、各车间及全体管理员工中全面实行。
第二章 主要职责
第二条 建立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
监督检查是保障制度执行的重要手段。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要做到责任层级清晰化,即中心总监是各中心的第一责任人,并对各中心负责;各部门经理、部门主管(或相关负责人)对本部门负责,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负责,各班组长对本班组负责;副职对正职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各中心、各部门对公司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负其责,负好其责,层层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监督落实到位。 第三条 建立制度执行的考核机制
公司各中心或部门要制定制度执行的考核机制,设计出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流程和办法,并将其加入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中,和二为一并进行考核。在考核中,加强考核的经常性,做到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为了加强平时考核,公司各中心在制定绩效考核各类表格中一定要体现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情况的考核内容,各车间、部门对照岗位职责,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逐项考核落实。考核的程序按自上而下方式进行,即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考核结果要作为员工绩效奖金发放和员工职级档次升降的主要依据。通过客观、公平、公正的考核和考核结果的运用,让执行制度不力的人暴露出来并得到相应的处理,让坚决执行制度的人得到肯定、奖励和重用。
第四条 建立制度执行的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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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制度执行的追究机制,就必须严格责任追究,对“在其位不谋其政”实行问责,对制度执行不力、事项限时未结或监督、检查、考核不力者必须进行相应处罚,坚决遏止失责不究,违责不罚,“管好管坏一个样,管与不管一个样”的现象。
第五条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形成良性的责任追究导向
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对制度执行不力者要进行责任倒查,出了问题要按责任层级从上至下,即从各中心领导到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到一般员工层层追究,坚决按制度进行处理,轻则轻罚,重则重罚,不搞下不为例,不搞迁就,形成出了问题必须有人“买单”的责任追究机制(一般情况,违纪事实清楚,责任人明确,可直接追究责任人;若责任人不明确,责令部门负责人往下追究,若仍追究不明确则处罚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 严格遵守责任追究制度,形成闭环效应
建立一个以公司领导和人资中心、生产中心、营销中心负责人组成的责任追究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行政人事主管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责任追究的实施工作。 第七条 制度执行不力的责任追究对象
责任追究对象为公司制度执行不力的各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制度执行不力的责任追究原则
制度执行不力的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处罚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第三章 责 任
第九条 针对制度执行不力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区分直接责任、主要领导管理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根据违规情况分别采取训诫或者书面告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按章罚款,扣发奖金、停职待岗、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去领导职务、处分等方式予以追究,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每一层次,每一职级,每一岗位,每一个人。
第十条 严格运用责任追究成果,将责任追究与管理干部使用、员工考核相结合。对受到过错责任追究的人员,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不尽职责、工作消极,执行制度不力,考核不称职的人员,要依照相关规定采取离岗培训、调整工作岗位或降职降级降薪等,确实不适应工作岗位的予以辞退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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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只有通过严格的制度管理,打破“人管人”的旧框架,实行“制度管人”的管理方式,并且在企业内部营造好一种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搞好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执行力的考核,同时将事后责任追究、奖惩实施到位,才能切实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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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审批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责 任 主 体 管理 全称 单位 管理 成员 姓名 职务 性别 入职日期 任现职日期 承担和追究 责任的原因 承担和追究 责任的方式 实施追究单位 (部门) □检讨 □罚款 □记过 □记大过 □降职 □降薪 □撤职 □辞退 □开除 实施追究时间 制度执行不力当事人主要案情及处理结果 部门 领导 审批 公司 领导 审批 备注 说明:责任主体是指依照《制度执行不力的责任追究办法》里的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及车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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